中國寧波網訊 10月18日電18日全文播發(fā)的《中共中央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》(以下簡稱《決定》)中指出,認真執(zhí)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,鞏固和發(fā)展全黨動手抓黨風廉政建設的局面,以優(yōu)良的黨風促政風帶民風,營造和諧的黨群干群關系。
《決定》要求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!稕Q定》指出,黨風正則干群和,干群和則社會穩(wěn)。反腐倡廉是加強黨的執(zhí)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的重大任務,也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和促進社會和諧的緊迫任務。
《決定》寫到,要堅持黨要管黨、從嚴治黨,貫徹標本兼治、綜合治理、懲防并舉、注重預防的反腐倡廉戰(zhàn)略方針,推進教育、制度、監(jiān)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。以思想道德教育為基礎,加強黨章和法紀學習教育,加強黨員干部黨性鍛煉和思想道德修養(yǎng),教育黨員領導干部做道德表率,推進廉政文化建設,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。以正確行使權力為重點,用改革的辦法推進反腐倡廉制度建設,拓展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工作領域,形成群眾支持和參與反腐倡廉的有效機制,健全防范腐敗的體制機制。以保證廉潔從政為目標,加強對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的監(jiān)督,把黨內監(jiān)督與各方面監(jiān)督結合起來,形成監(jiān)督合力,提高監(jiān)督實效。嚴格要求領導干部廉潔自律、率先垂范,自覺做到為民、務實、清廉。加大查辦案件工作力度,嚴厲懲治腐敗。堅持糾建并舉、綜合治理,切實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。
《決定》于2006年10月11日中國共產黨第十六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通過。
《決定》全文約1.6萬字,共分八個部分,分別是: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性和緊迫性;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指導思想、目標任務和原則;堅持協調發(fā)展,加強社會事業(yè)建設;加強制度建設,保障社會公平正義;建設和諧文化,鞏固社會和諧的思想道德基礎;完善社會管理,保持社會安定有序;激發(fā)社會活力,增進社會團結和睦;加強黨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領導。
《決定》:從源頭防腐敗 營造和諧黨群干群關系
稿源: 中新網 2006-10-20 16:28:29
中國寧波網訊 10月18日電18日全文播發(fā)的《中共中央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》(以下簡稱《決定》)中指出,認真執(zhí)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,鞏固和發(fā)展全黨動手抓黨風廉政建設的局面,以優(yōu)良的黨風促政風帶民風,營造和諧的黨群干群關系。
《決定》要求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!稕Q定》指出,黨風正則干群和,干群和則社會穩(wěn)。反腐倡廉是加強黨的執(zhí)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的重大任務,也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和促進社會和諧的緊迫任務。
《決定》寫到,要堅持黨要管黨、從嚴治黨,貫徹標本兼治、綜合治理、懲防并舉、注重預防的反腐倡廉戰(zhàn)略方針,推進教育、制度、監(jiān)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。以思想道德教育為基礎,加強黨章和法紀學習教育,加強黨員干部黨性鍛煉和思想道德修養(yǎng),教育黨員領導干部做道德表率,推進廉政文化建設,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。以正確行使權力為重點,用改革的辦法推進反腐倡廉制度建設,拓展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工作領域,形成群眾支持和參與反腐倡廉的有效機制,健全防范腐敗的體制機制。以保證廉潔從政為目標,加強對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的監(jiān)督,把黨內監(jiān)督與各方面監(jiān)督結合起來,形成監(jiān)督合力,提高監(jiān)督實效。嚴格要求領導干部廉潔自律、率先垂范,自覺做到為民、務實、清廉。加大查辦案件工作力度,嚴厲懲治腐敗。堅持糾建并舉、綜合治理,切實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。
《決定》于2006年10月11日中國共產黨第十六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通過。
《決定》全文約1.6萬字,共分八個部分,分別是: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性和緊迫性;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指導思想、目標任務和原則;堅持協調發(fā)展,加強社會事業(yè)建設;加強制度建設,保障社會公平正義;建設和諧文化,鞏固社會和諧的思想道德基礎;完善社會管理,保持社會安定有序;激發(fā)社會活力,增進社會團結和睦;加強黨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領導。
編輯: 王麗旻